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副刊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也说女人喝酒这件事
俞宸亭

  想来我的会喝酒是天生的,小时候在老家诸暨过年,哥哥们经常拽着我的细胳膊佯作折断状来吓唬刁蛮任性的小妹喝酒,被乡亲们戏称为蜻蜓的我不爱吃饭,倒是会在餐桌上偷偷地抿一口土制的米酒,怎么算也是一件童年趣事了。
  从识字开始就喜欢唐诗宋词,特别对喜酒的王羲之、李白、李清照更是推崇至极。由喜酒而曲解“爱屋及乌”的古训,自小把作文当成一件乐事来对待,不但没有发怵的场面,还经常有感而发,主动上交习作,可以想见老师当年对我的钟爱了。也因此,班干部从小做到大,才女的称号一直跟着我从小到大,酒量也与时俱进。
  最好玩的是在读园林专业的那段时间,对透视、立面、鸟瞰一窍不通的我怎么也治不了一张设计图,正在窘迫不安的时节,培训班的学兄们对着我这个学生会主席的小学妹,居然说出给我搞掂一张精彩绝伦的设计图让我拿个高分得以解困,但前提是我必须与他们尽兴喝酒一次。促狭的我故意犹豫不决,满脸痛苦不堪的神色激得他们更是群情高涨。那天晚上六个人围着课桌的酒会,我拿出“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豪情,最后的结果是除了我之外,其余的全在地上了。自此,我的酒名也在学校里迅速流传开。我私下认为,一手好字好文章固然也是我连任学生会主席的缘由,但会喝酒也可能在竞选时帮了我的大忙。
  毕业以后,也是脱不了与写字相关的活计,二十挂零开始做领导秘书,二十七八的时候升格为大秘书(俗称,办公室主任),后来的职位虽然变来变去,但所有认识我的人,在公开场合总会不由自主地称呼我为主任。在中国有个约定俗成的规定,办公室出来的要先过酒关的。我一向觉得自己在人生很重要的阶段都在办公室工作是件快乐幸福的事,一来可以耕字,二来可以喝酒,三来可以借着调研的名头行走天下,人生得意之事我可全占了。我从来认为喝酒不会误事,反正十来年的秘书生涯,我经常发生酒过三巡后照样在电脑前奋笔疾书“领导重视,组织保证,责任到人”这样的官样文章,而浸润着江南女子水样柔情的随笔也多是酒后操刀的。
  “民以食为天”还是有点道理的,反正,好多好多的朋友因喝酒而认识,也发生了很多笑话。甚至在择嫁的时候,首选条件是未来的老公必须会喝酒,否则,今后的人生里,他老是保持清醒的革命头脑审视着我,我倒是隔三差五地醉眼朦胧一番,那岂不要吵翻了天!
  我也从来不认为醉酒当歌、宴酣之乐甚至醉生梦死是贬义词,特别是酒到了七八分,智力已到了巅峰状态,借着酒性,对着三两好友,把平时想说又无处说的话全部倾泄出来,说到动情之处还能尽情饮泣,用一个老友的话说还是有益身心健康的,岂不快哉?最美的是,如果,第二天不用上班,凌晨回家后躺在床上,脚底麻麻的,浮想着前尘往事,渐渐睡去又在第二天的中午自然醒来,我这样的女人能不能也算是一瓶美酒?!